看了下,那up逻辑一塌糊涂,业主如果因为合同履行不了选择终止合同(即烂尾了),业主的债券一直是优先于其他债权的,这他妈早就有规定了。就算是新规,以前没有,那你觉得楼盘都烂尾了,公司有钱退你吗?监管账户都划干净了,地产公司要不给业主印点假钞意思意思?最后银行退兵是因为新规吗?因为保交楼了,银行闹下去没意思,要是银行不撤诉,最后结果是什么,把房子划给银行,银行要你这流通性差的没话说的垃圾资产吗?银行希望的是你开开心心住进去,开开心心打工,开开心心的把欠他的贷款还回去,200w流动资金对银行来说可比啥鸽子笼有用多了。至于这个保交楼是不是为了维稳地方搞得,还是银行那边的大哥发力了,我没内部消息,不妄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