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醒一下,代孕在我国不是法律管不着的灰色地带,代孕管理办法看上去只处理医疗机构,但实际上这个是针对以前的立法空白的,对于代孕双方有很明确的司法判断。
我国对于母子关系的判定,法理通说是产道说,也就是A女卵子在B女子宫中发育至自然分娩,依据我国法律,该婴儿为B女之法定后代。根据这一论断和刑法相关规定,A女主观上有支付一定费用,由B女处获得婴儿的意图,客观上也符合支付对价后自B女处购买B女亲生婴儿的情形,这就是标准的贩卖人口,A女成立收买被拐卖妇女、儿童罪,B女成立拐卖妇女、儿童罪(刑二四〇、刑二四一)。
实践中由于取证困难、量刑等原因一般不追究,但不代表有司不能追究这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