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没还钱而导致的分手,也就是本该还的,这个事实并不会因为你们分手了而改变。
毕竟这个钱,按你的说法,即使在交往期间,也是按照借款看待的,而不是两人的感情交往时所花费的。
更何况,在结果上,分手的起因也是没还钱,这个性质上就挺恶劣了。
于情于理该去讨回来,至于讨回来的成本和能讨回来的金额楼主自己估量一下,怎么说楼主也还要过自己的生活。
另外看楼主的意思其实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想法,那么也可以考虑,找到人,再次商谈放宽还钱金额、期限或者其余事项,怎么说也不能让对方就这么把这件事过去了吧,姑且就为对方上一堂课。